一、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新经济500强及深圳工业百强企业在光明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新材料、智能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中心,在享受区级普惠性研发费用补助基础上,连续3年按照该研发中心上一自然年度核准研发费用的10%给予额外资助,每年分别给予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申报单位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4、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5、从事优势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及前沿材料等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或从事人工智能、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与网络、柔性电子、前沿技术等智能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
6、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取得相关资质的,按要求取得。
(二)具体条件
1、项目申报开放受理之日前申报单位在光明区运营时间达一年(含)以上。
2、研发中心为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新经济500强及深圳工业百强企业在光明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3、世界500强企业名单参考美国《财富》(FORTUNE)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排行榜(Global 500)”,中国500强企业名单参考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榜单”,民营500强企业名单参考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新经济500强企业名单参考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发布的“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榜单”,深圳工业百强企业名单参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名单”。百强企业名单以项目开放受理之日前最新结果为准。
4、申报单位已获得市级2022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2021年度研发费用)。
5、申报单位已获得光明区2023年企业研发投入资助项目资助(2021年度研发费用)。
三、申报材料
1、登录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须验原件)。
4、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2021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6、获得市级2022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2021年度研发费用)的银行到账凭证。
7、获得光明区2023年企业研发投入资助项目资助(2021年度研发费用)的银行到账凭证。
8、相应榜单公布的证明材料。
9、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10、承诺协议书。
四、申报时间
2023年8月7日 - 2023年8月11日
数据来源: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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