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1、支持标准:
①对入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园(不含预认定)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自认定次月起36个月内,给予最高45元/㎡/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500万元;
②对入驻其他产业园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自认定次月起36个月内,给予最高25元/㎡/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300万元。
2、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2、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3、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4、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5、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6、截至申报之日,申报单位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
7、申报单位在光明区租赁场地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申报材料
1、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用房租金支持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付发票。
6、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四、申报时间
1、网络申报时间:2023年6月15日 9:00 至 2024年1月30日 18:00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7月1日 9:00 至 2024年1月31日 18:00
数据来源: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扫码在线咨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