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标准
本项目采用核准制。
1、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单笔最高100万元利息补助。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后一年内(2022年8月20日之后还本付息)提出申请。
3、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4、同一项目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5、以贷款合同、银行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为准。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银行贷款合同、入账回单、还款凭证(对公贷款本、息回单)、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须有每月本息还款明细)等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6、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 质押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验原件);
8、 银行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证明(验原件);
9、知识产权评估报告、担保合同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0、企业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所申报项目为银行贷款。
3、须以申报单位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无任何固定资产等其他抵押。
4、知识产权抵押给担保机构的,需明确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并出具担保合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5、 贷款不可用于企业经营以外的用途,如购置房产等。
6、 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21日 - 2023年9月8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8月21日 - 2023年9月13日
数据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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