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1、支持标准:对区内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新建或改造GMP厂房的,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2、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2、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3、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4、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5、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6、截至申报之日,申报单位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
7、申报单位在光明区内新建或改造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方向GMP厂房已竣工验收,于2022年1月1日及以后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MP符合性检查,并完成生产许可证登记或变更工作。
8、申报单位需在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MP符合性检查并完成生产许可证登记或变更工作后的两年内申请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GMP厂房建设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GMP厂房建设工程专项审计报告。
5、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等证明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的证明材料。
6、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GMP厂房建设投入明细表。
7、建设费用相关合同、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与明细表顺序一一对应)
8、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四、申报时间
1、网络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长期受理。
数据来源: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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