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1、支持标准:对获得“合成生物学”“绿色生物制造”“生物大分子及微生物组”“生物安全技术”“科技攻关重点项目”等国家、省、市级重点专项或课题的承担单位,对国家级项目按所获资金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 万元;对省级项目按所获资金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市级项目按所获资金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2、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2、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3、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4、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合成生物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5、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6、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国家、省、市级重点专项或课题的牵头或参与单位。
7、申报单位在2023年5月19日及以后获得“合成生物学”“绿色生物制造”“生物大分子及微生物组”“生物安全技术”“科技攻关重点项目”等合成生物领域的国家、省、市级重点专项或课题立项,立项时间以立项文件落款时间或项目合同书落款时间为准。
8、申报单位所获国家、省、市级专项或课题资助资金已实际到账。
三、申报材料
1、光明区合成生物科技专项配套资助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国家、省、市级重点专项或课题立项文件或合同。
5、获国家、省、市级重点专项或课题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
6、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四、申报时间
1、网络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长期受理。
数据来源: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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