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标准
对新引进的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及其他已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融资机构股权投资的企业,按企业已获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50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科技创新)——引进重点科技企业扶持项目申请书》
2、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3、《关于查询税款入库情况的申请》
4、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所获持牌金融机构投融资凭证及估值证明材料
6、企业营业执照
7、深圳信用网完整版企业信用报告(新注册公司提供母公司近两年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三、申报时间
2023年4月3日 - 2022年4月16日
数据来源: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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