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对象
1、在罗湖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资助标准
对科技企业上年度已结题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按其获得上级扶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国家级最高300万元、省级最高200万元、市级最高100万元。被多个层级资助的项目,按最高层级标准给予扶持。同一主体年度最高20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科技创新)——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申请书》
2、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3、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国家、省、市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银行回单等拨款凭证、项目结题证明材料
6、《关于查询税款入库情况的申请》
注:若为战略性新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则无需提供上表第4项。
四、申报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22年度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日 - 2022年12月15日,仅供企业参考。
数据来源: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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