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备案
事后资助
根据《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可申请科技创新-科技成长贷。
一、项目说明
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放款当年备案的,结清后可申请贷款利息50%及担保费用合计最高80万元的支持。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科技首次贷”“科技成长贷”仅能申请一项,且不得与福田区其他贴息支持重复申请。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适用于在合作银行获得贷款并于放款当年在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成功备案的企业(备案时为“科技成长贷”“科技孵化贷”的企业均可申请),备案流程请参阅《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中的“科技金融信贷项目备案指南”。
2、贷款期间未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
3、申请贴息的贷款贴息支持贷款期不多于12个月(365天)。
4、若企业在国家、省、市、区其他部门以同一笔贷款申请贴息,本支持贴息金额将按比例调减,企业获得的所有贴息总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贷款利息成本的80%。
5、企业持有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或拥有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其中贷款金额大于500万元的企业申请备案、贴息均需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失效者不予以贴息支持。
6、贷款项目申请前需已还本付息且当年内未申请辖区内其他贷款贴息支持。
支持标准:
2020、2021年成功备案并已还清贷款本息的企业,可申请贷款利息50%的支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担保的可同时申请该笔贷款的担保费用支持(包含担保费、评估费、评审费、服务费等且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2.1%),合计支持最高120万元。
2022、2023年成功备案并已还清贷款本息的企业,可申请贷款利息50%的支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担保的可同时申请该笔贷款的担保费用支持(包含担保费、评估费、评审费、服务费等且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2.1%),合计支持最高8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企业法人身份证
4、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5、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单据、还款单据及利息支付凭证
6、担保合同、担保费支付凭证(由合作担保公司出具),无担保企业无需提供
7、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8、“科技金融信贷”项目确认书 (经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证明文件)
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500万元(不含)以上贷款提供]
7、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官网截图[500万元(含)以下贷款提供]
8、近一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9、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10、企业承诺函
四、限制和除外
(一)“打造科技楼宇支持(入驻企业租金支持)”“社会物业支持”“创新载体支持”“重点团队支持”“双创载体支持”“优质融资企业租金支持”等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区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二)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五、受理时间
2023-10-01 00:00:00至2023-12-31 23:59:00
数据来源: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服务平台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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