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1、支持对象:重点支持首次纳入区统计数据库的规 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 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首次纳入 区统计数据库”,是指上述企业在纳入光明区统计数据库前,未在我市任何地方纳入统计数据库。
2、支持方式和标准:事后资助,对 2021 年度首次 新增纳入光明区统计数据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 励。资助金额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具体情况以区统计部门核对情况为准。
二、申报条件
1、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2、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
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 10 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4、2021 年度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 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5、至申请时间,企业持续纳统一年以上,且仍在库纳统;
6、按时填报统计报表,3 次及 3 次以上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统计报表的,取消奖励的申请资格。
三、申报材料
1、《光明区 2021 年 “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
申请表》(附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 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
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
用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 一式 1 份,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
四、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6日9:00 至 2023年3 月30日18:00
数据来源: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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