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内容
在2021年底或2022年初新纳入龙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即从2022年2月开始每月在国家统计系统报送相关月报表,可咨询企业自身财务人员或统计员,或各街道经服办),并且企业2022年产值相对2021年实现了正增长。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注意事项
1、曾经享受过任一年度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入库扶持、限额以上商业入库或者规模以上服务业入库扶持的企业,不符合申报条件。
2、企业在区外其他地区入库后再将统计关系迁入龙岗的,不符合由报条件。
3、2022年底新入库规上工业企业(即企业从2023年2月开始报送月报表),不属于本次扶持范围,其扶持将在明年实施。
四、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7日 至 2023年5月18日
数据来源: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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