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创委】科技金融贴息贴保项目预计11月中旬开始申报,企业注意了!

2023-11-02 20:43 企业融资顾问

事前备案

事后资助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在贷款当年申请入库;


(二)申请企业获得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合作银行持续期(且不间断使用)三个月及以上的人民币银行贷款(贷款合同起始日且贷款实际到账日应在2020年2月28日及以后,不限笔数),用于支持研发经营活动,期间无欠息、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且该笔贷款在2022年10月31日前已结清;


(三)申请企业申请贴息贴保项目资助时还应当符合以下入库条件:

1、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上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以及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以资质入库的企业,还应符合以下资质之一:①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②纳入申请资助当年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③近三年内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获奖企业。④以研发项目入库的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4%且上年度60%以上的销售收入来自于高新技术产业产品或者服务。


(四)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未列为国家、省、市联合惩戒对象;


(五)申请贴息贴保项目资助的利息、担保费用未获得市、区其他有关部门的资助支持;


(六)申请担保费用资助的,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与申请贴息的贷款直接相关的担保费用;担保额度与实际贷款额一致。


(七)上年度发生的贷款属于以下19家银行: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微众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二、补贴标准

有数量强度限制,受市科技研发资金总额控制,具体如下:


1、贷款利息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资助,其中,对于首次获得贷款(指在企业整个生命周期内获得的首笔贷款,以企业的征信报告为准)的申请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70%予以资助;

2、对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10月31日期间产生的利息统一按80%予以资助,其他时段按第一条执行;

3、担保费用按照实际支付担保费用的50%予以资助,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本项资助不超过30 万元;

4、本次针对累计贷款额达300万元,或实际支付费用(含利息费、担保费)累计超过10万元的贷款;

5、单个申请企业本年度获得贴息贴保资助不超过100 万元,累计获得贴息贴保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申请书;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3、上年度纳税证明;

4、上年度末社保缴费明细清单;

5、贷款合同,借款借据(授信业务回单、放款凭证),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

6、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7、国高证书,或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8、申请首次获得贷款的,还应当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9、科研诚信承诺书;

10、担保合同,担保费发票及对应的银行付款凭证;

11、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凭证。

数据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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