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对上年度首次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且上年度经营情况符合条件的批发企业、零售企业、餐饮企业,按经营情况,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1)企业上年度月报或年报新增入库,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批发企业上年度销售额需达到3亿元以上,且本年度实现同比正增长;
②零售企业上年度销售额需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本年度实现同比正增长;
③餐饮企业上年度营业额需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本年度实现同比正增长;
(2)企业需入库满一年后申报该项目。
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三、申报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请单位证照
3、税务部门开具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4、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上年度销售额/营业额证明材料
5、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2022年度纳税证明
6、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限制和除外
(一)“商业业态提升支持”项目除另行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社会产业空间租金支持”、“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国际消费品牌引进支持”、“首店引进支持”、“商业经营环境提升支持”、“特色商圈(步行街)、夜间经济示范区支持”项目可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二)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政策不重复支持;同一展会、活动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政策不重复支持。
(三)本措施支持资金受产业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五、受理时间
2024-02-01 00:00:00至2024-03-31 23:59:00
END
数据来源: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服务平台
内容整理:深科创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扫码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