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工信局】2023年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023-08-25 18:33 企业融资顾问


一、奖励标准

1、对于符合产业导向的辖区中小微企业自 2021 年起从合作银行机构获得的单笔100万元以上的一至三年期信用贷款,由合作银行机构报送纳入备案项目库,在贷款期满并还款后,按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40%给予资助;


2、对于符合产业导向的辖区中小微企业自 2021 年起通过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方式获得的单笔100万元以上的一至三年期担保贷款,由合作担保机构报送纳入备案项目库,在贷款期满并还款后,按企业实际发生的综合融资成本的40%给予资助,且年化不超过企业所获融资额的2.5%;


3、对于符合产业导向的辖区中小微企业通过申请市属平稳基金的方式获得的单笔100万元以上的一至三年期项目,由平稳基金管理方报送纳入贴息备案项目库,在贷款期满并按期还款后,按企业实际发生的综合融资成本的40%给予资助,目年化不超过企业所获融资额的2.5%。获得本条资助的企业需提供在辖区银行网点开立的基本账户。同一笔贷款不能同时享受本项目和科技金融资助项目的资助,单个企业通过本项目和科技金融资助项目每年合计最高获得100万元资助。在本政策到期前入库的项目,在贷款期满并按期还款后仍可享受本项资助。

二、扶持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盐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申报主体所属产业不属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最新发布的《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划定的“限制”与“淘汰”类产业范畴。


3、申报主体属于中小微企业,即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4、申报所涉及的贷款为单笔100万元以上的1-3年期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贷款合同中如仅有申报主体的企业主(企业主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对该中小微企业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自然人)及其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以个人名义提供担保也可以认定为信用贷款,贷款为2021年1月1日起至《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深盐府规〔2022〕2 号)政策失效之日止已获得的,并经合作银行机构、合作融资性担保机构、市属平稳基金管理方报送至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纳入项目备案库。


5、申报所涉及的贷款已到期并还清。


6、申报所涉及的贷款必须用于申报主体的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以及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等。


7、原则上同一笔贷款只能享受一次贴息或贴保政策,并且不能重复享受区政府各部门的贴息或贴保支持。


8、合作银行机构、合作融资性担保机构: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工商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建设银行深圳盐田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邮政储蓄银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江苏银行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三、申报材料

1、《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5、申请信用贷款贴息资助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①借款合同复印件、②借款借据复印件、③偿付本金及利息的银行回单复印件。申请担保贷款贴保资助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①贷款担保合同复印件(担保协议书复印件或委托保证合同复印件)、②担保费发票复印件、③担保费银行回单复印件。申请市属平稳基金项目资助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①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②支付利息的发票复印件;


6、贷款机构出具的加盖机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企业还清本金和利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原件);

7、申报主体贷款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承诺书原件;

8、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受理时间

实行常态化申报和受理,集中性审核原则。8月15日前完成申报、受理的项目,当年通过主管部门完成审核的,于第二个自然年度拨付资金。8月15日后申报的项目,于第三个自然年度拨付资金。

数据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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