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科技金融资助操作规程》等文件规定,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开展科技金融资助项目的受理与审核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规定及时间安排进行申报。
一、资助标准
对纳入备案、获得贷款且按时还款的单位,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为上限,给予贷款利息的50%、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资助;给予投融资服务费 50%、不超过 100 万元的贴保资助。
二、申请条件
申请“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申请“科技孵化贷”单位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不含)以下;
(四)申请“科技成长贷”单位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4亿元(不含)以下,且企业资质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评估的企业,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
(五)申请单位须从区科技主管部门准入的合作投融资服务机构中选择唯一一家同类投融资服务机构获得贷款或担保。
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申请“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贴息资助,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获得龙华区“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贷款,且已归还贷款全部本金和利息;
(四)申请单位在贷款银行所得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设备购置、市场开拓、房租支出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不得用于证券类投资、购房购车、罚款等非正常开支;
(五)申请单位在正常还本付息后的6个月内,需向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贴息贴保扶持,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材料
1、龙华区科技金融(贴息)扶持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申请单位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4、银行出具的付息证明
5、银行出具的还款票据
6、利息单
7、资金使用报告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9、上年度审计报告
10、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11、上年度完税证明
12、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
13、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
14、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15、区科技主管部门发放的项目备案确认函
四、申报时间
(一)科技金融评级备案:常年受理。
(二)科技金融(贴息、贴保)资助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5月31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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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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