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三)《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20〕5号。
二、受理数量
无数量限制。
三、申请条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上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以及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申报主体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符合以下资质之一:
1.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
3.近三年内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获奖企业。
(五)如果企业不具备本条第四项资质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4%;
2.上年度60%以上的销售收入来自于高新技术产业产品或者服务;
3.拥有具有核心竞争力以及较大市场前景的研发项目,并且项目处于研究与试验开发期或者产业化前期。
四、申报材料
1、在线填报申请书
2、审计报告
4、上年度末合法有效的社保缴交明细清单
5、若无本条第二项材料的,应当提供上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6、符合申请第四项条件的企业需提供任一材料:①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请提供国高证书;②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含入库登记编号、有效期等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 ③近三年内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获奖企业请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凭证);
7、按照申请条件第五项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和科研诚信承诺书;②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者备案文件; 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④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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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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