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请“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贴息贴保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三)获得龙华区“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贷款,且己归还贷款全部本金和利息:(四)申请单位在贷款银行所得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设备购置、市场开拓、房租文出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不得用干证券类投资购房购车、罚款等非正常开文:
(五)申请单位在正常还本付息后的6个月内,需向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贴息贴保扶持,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助标准:
(一)科技金融(投资资助)扶持:对近2年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天使投资人前10强、早期投资机构前30强天使投资或早期投资的企业,给予其实际获得现金投资额2%、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
3、与天使投资或早期投资机构签订的投资合同或协议
4、天使投资或早期投资机构投资资金的进账凭证及有关票据
5、法人身份证
6、上年度审计报告
7、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8、上年度纳税证明
9、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
10、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
11、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12、天使投资或早期投资机构有关证明材料
数据来源: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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