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内容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并于入库次年实现产值正增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企业于2022年度首次纳入国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库,且在2023年度产值实现正增长。
三、申报时间
网上预申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4月27日—5月10日
END
数据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