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南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分5年给予房租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300万元:后2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50万元。
二、资助标准
(一)对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南山区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5年内可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300万元:后2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50万元。
(二)根据企业2022年度纳统规模(即产值、营业收入、销售额、营业额乘以行业系数)确定单年度资助上限。其中,纳统行业为工业、营利性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的,行业系数为1;纳统行业为建筑业、零售业的,行业系数为0.3;纳统行业为批发业的,行业系数为0.1。具体如下:
(三)本次开通的是对企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租金(不含税)给予补贴,以租金实际归属期为准,付款时间需在本项目开通前。
(四)本项日与“工业企业租金补贴项目"“上市公司办公用房扶持项目“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软件产业空间扶持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本项日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五)以往年度申请过“上市公司办公用房扶持项目”“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但未满5年,转而申请本项目资助的,按照剩余年限补贴规则给予后续补贴。
(六)本项目实行总额控制。根据企业申报情况,若补贴资金需求超出本年度预算计划,将视情况对项目拟补贴资金安排计划统一按比例调整。
三、申报条件
(一)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到本项目开通申报日仍在有效期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中报条件的。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法人身份证
4、租赁办公用房信息明细表
5、租赁办公用房书面合同及2022年度租金付款凭证
6、工业企业提供2022年12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即B204-1表)
7、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8、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申报时间
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1日
END
数据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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