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内容
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类别的,按照企业年度技术改造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分档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主体2023年投资项日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类别。
(三)申报主体有多个项目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类别的,合并计算2023年度投资额。
三、申报方式
本项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平台搜索申报项目“宝安区2023年度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资助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四、扶持内容
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类别的,按照企业年度技术改造投资额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0万元的资助:
(一)年度投资额在1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年度投资额5%的资助;
(二)年度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年度投资额8%的资助;
(三)年度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年度投资额10%的资助;
(四)年度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对1亿元以下部分给予不超过10%的资助,对投资额超出1亿元部分给予不超过5%的资助。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8日 -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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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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