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第48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在知识产权实缴过程中都有哪些潜在风险,以及如何规避风险。
潜在风险1:知识产权不符合实缴要求
知识产权可以在满足“可以用货币估价”以及“可以依法转让”这两个条件下可以用于出资。因此,要选择权属清晰、权利完整的知识产权,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股东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获取符合要求的知识产权。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在其功能设计、功能效果、运营模式等方面,与公司内部生产制造管理、对外主营业务都能产生实际的价值。通俗来讲,知识产权可以在企业某个或多个经营环节带来效益。
潜在风险2:评估报告有效性无法保证
如果股东决定以知识产权出资实缴,必须遴选具备经验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应当在地方评协、中评协和财政局完成了三级备案。
评估机构需严谨按照无形资产评估的三大法则评估出市场公允价值,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一份合规的资产评估报告,需要有真实的数据支撑。必须在中评协进行登记备案,这也是作为真实报告的必要条件。
潜在风险3:工商变更流程不完整
需要在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备案,将股东出资方式由货币变更为知识产权。并在国家企业系统中进行实缴公示。二者缺一不可。
潜在风险4:税务备案操作不及时
知识产权实缴的本质,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在次月15日内,在税务机关办理递延纳税备案。
完成备案后,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股权一直不变动,就一直不需要纳税。
潜在风险5:财务入账操作不规范
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需按万分之五征收印花税。但对于一般纳税人,印花税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万分之一点二五。
知识产权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在实缴出资后可以长期递减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法要求,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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