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范围
在2022年底或2023年初新纳入龙岗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即从2023年2月及之后开始每月在国家统计系统报送相关月报表,如有疑问可咨询企业自身财务人员或统计员或各街道办)。企业2023年全年的产值必须相比2022年实现了正增长(是否正增长以统计系统报表为准)。
二、注意事项
1、曾经享受过任一年度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入库扶持、限额以上商业入库或者规模以上服务业入库扶持的企业,不符合申报条件。
2、申报企业的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在纳入龙岗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至扶持申请时间内均应在龙岗区,企业在区外其他地区入库后再将统计关系迁入龙岗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3、与“龙岗区软件企业成长扶持”项目不可兼得。
4、2023年底新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即企业从2024年2月及之后开始报送月报表),不属于本次扶持范围。
三、资助标准
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信用报告。
(四)企业经办人佐证材料。
(无)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五、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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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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