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内容
保障优质制造业企业用房需求,鼓励企业在宝安开展增资扩产项目,对上一年度通过新租赁厂房实施增资扩产的,给予租金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在2023年度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年产值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
2、年产值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10%以上。
(三)申报主体于2022年或2023年在宝安区内新租赁生产厂房,并取得租赁备案凭证;租赁厂房的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备案凭证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以后。
(四)申报主体租赁生产厂房用于本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并须取得注册地所在街道办出具的关于本次增资扩产项日落实情况书面意见。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系统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宝安区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2024年企业增资扩产租金支持项目”,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日-2024年10月1日
END
数据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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