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标准
单个单位纳入备案的“科技孵化贷”贷款额度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科技成长贷”贷款额度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同一家单位1年内累计纳入备案的贷款不超过2次。
对纳入备案、获得贷款且按时还款的单位,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为上限,给予贷款利息的50%、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资助;给予投融资服务费50%、不超过100万元的贴保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请“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贴息贴保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获得龙华区“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贷款,且已归还贷款全部本金和利息;
(四)申请单位在贷款银行所得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设备购置、市场开拓、房租支出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不得用于证券类投资购房购车、罚款等非正常开支;
(五)申请单位在正常还本付息后的6个月内,需向区科技主管部门电报贴息贴保扶持,逾期不申报者视为白动放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
3、企业与投融资服务机构签订的担保(投融资服务)合同
4、投融资服务机构向企业开具的担保(投融资服务)费发票
5、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6、银行出具的企业付息证明
7、银行出具的还款票据
8、利息单
9、资金使用报告
10、法人身份证
11、上年度审计报告
12、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13、上年度纳税证明
14、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
15、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
16、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
17、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18、区科技主管部门发放的项目备案确认函
四、申报时间
2024年9月2日-2024年10月31日
END
数据来源: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扫码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