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纳入新区“规上工业”统计库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两年拨付,入库首年给予10万元奖励,入库后次年全年实现产值正增长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9号)。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10号)。
三、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实行条件约束的无偿支持,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四、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统计地及纳税地在大鹏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2023年度首次上规纳统或已获2022年度小升规奖励目2023年产值正增长的。
(五)申报前两年内,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1.列入申报支持异常名录且支持资格仍受限制的;
2.在税收、环保、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劳动等方面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且单项处罚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或相关职能部门不建议支持的其他情形;
3.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4.同一主体就同一事项多头重复申报并获得支持的。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4、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2023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5、“深圳信用网”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6、企业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7、《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系统中打印的带水印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表或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表
8、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六、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 2024年12月2日
END
数据来源:深圳市大鹏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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