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每家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二、资助标准
本资助计划资助金额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对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上一年度企业营收增速、研发投入比例数据给予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分档次给予相应资助,每家最高资助100万元。资助标准如下:
高成长国高企业分档次资助情况表
三、设定依据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四、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南山区依法经营,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五、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六、所需材料
(一)登录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
(二)填表声明与保证;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六)上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七)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八)单位名称已作变更的,须上传单位工商变更证明材料;
(九)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 2024年12月6日
END
数据来源: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扫码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