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2024年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项目正在申报中,12月26日截止!

2024-12-10 15:54 深科创企业补贴


一、支持内容


对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宝安金融超市合作银行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给予实际支付利息及担保保险、评估费用的70%,合计不超过实际融资额的3.5%、每年最高50万元的资助。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为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宝安区金融超市合作银行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3.企业获得贷款为人民币贷款,已于2023年内结清,且连续使用不低于9个月。

4.贷款申请主体一般为单一企业;若含其他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有且仅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贷款资金需发放至企业账户)。

三、支持强度和方式


1.给予实际支付利息(不含逾期利息、罚息或其他违约金)、担保、保证保险、评估费用的70%、合计不超过融资金额的3.5%、每年最高50万元的资助。

2.每家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一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每笔补贴期限最高12个月。

3.同一笔贷款同时符合本项目及企业贷款利息补贴项目资助条件的,由企业择优申报,不重复资助。

4.本项目资助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四、补充事项


1.宝安金融超市合作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宝安桂银村镇银行、宝安融兴村镇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东莞银行、渤海银行、徽商银行、微众银行、渣打银行、民生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广州银行;以上银行包括其深圳地区总部、分行及分支机构。

2.同一贷款不可重复申报我区其他贴息项目。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

3.授信合同或贷款合同、借款借据或放款回单、还本付息相关单据凭证

4.质押合同、知识产权质押证明(如质权登记证书、质押登记通知书等)

5.申请担保、保证保险、评估费用补贴的,应提供相关合同及发票或对应的银行回单凭证等材料

6.银行出具的企业贷款结清证明

7.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8.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六、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6日 - 2024年12月26日


END


数据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工信局、宝安区科创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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