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企业,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贷款或获得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贷款,可按其上年度实际支付的利息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150万元的贴息支持。
二、申报条件
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2023年度进出口额20亿元以上的企业;
2、申请贷款贴息支持的贷款在申请前需已结清(还本付息),且未在市、区其他政府部门申请过贷款贴息支持;
3、企业贷款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为限,如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下并在三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多笔贷款,可视为同笔贷款;授信合同到期后在同一银行重新签订的授信合同不视为同一个授信合同。
三、申报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3、贷款合同
4、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凭证、还款凭证和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
5、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6、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该笔贷款未在市、区其他政府部门申请过贴息支持)
7、经办人工作证明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4-12-05 09:00:00 至 2025-01-27 18:00:00
END
数据来源: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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