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内容
对获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的企业,按市资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2024年度内获得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资金支持。
三、支持强度和方式
1、按照市拨付资金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配套支持。
2、本项目资助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银行账户证明
6、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①纳税证明2024年1-12月及2025年1月-2月;②资金到账凭证;③有关证明文件)
内容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工信局、宝安区科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