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若干措施》,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可申请商业发展-贷款贴息支持。
一、项目说明
对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深圳任一银行贷款或获得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委托贷款的,按其上年度1月1日至上年度12月31日之间、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最高30%,最高150万元的贴息支持。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1、企业注册登记、税务关系需在福田区,需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
2、企业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指标不少于500万元;
3、企业贷款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为限,如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在三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多笔贷款,视为同笔贷款;
4、贷款项目申请前需已还本付息且未在其它政府部门申请过贷款贴息支持;
5、贴息金额以银行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注: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三、申报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3、税务部门开具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4、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5、贷款合同
6、银行出具的借款和还本付息等凭证
7、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清单证明
8、企业承诺函
9、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限制和除外
(一)“商业业态提升支持”项目除另行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社会产业空间租金支持”、“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国际消费品牌引进支持”、“首店引进支持”、“商业经营环境提升支持”、“特色商圈(步行街)、夜间经济示范区支持”项目可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二)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政策不重复支持;同一展会、活动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政策不重复支持。
(三)本措施支持资金受产业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五、受理时间
2023-07-10 10:51:00至2023-08-10 23:59:00
数据来源: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服务平台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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