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备案
事后资助
根据《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措施》,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可申请先进制造业-贷款贴息支持。
一、项目说明
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贷款或获得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贷款,可按其上年度1月1日至当年度12月31日之间、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一般不超过30%、一般不超过150万元的贴息支持。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1、注册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且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或对福田区工业产值分成的企业。
2、企业上年度在福田区实现工业产值不低于1亿元。
3、企业贷款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为限,如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在三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多笔贷款,视为同笔贷款;
4、贷款项目申请前需已还本付息且未在其它政府部门申请过贷款贴息支持;
5、贴息金额以银行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注:此项目每年度对企业的支持金额不超过该企业的年度综合指标。
三、申报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2022年度纳税证明
4、上年度工业产值表(须与统计直报系统报送数据保持一致)
5、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清单证明
6、企业承诺函(内容:承诺该笔贷款未在其他部门申请过贴息支持)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8、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限制和除外
(一)“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支持”、“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租金支持”、“工业投资技改支持”、“产业活动支持”、“老旧工业厂房升级改造支持”可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二)本措施支持资金受产业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五、受理时间
2023-07-10 11:17:00至2023-08-10 23:59:00
数据来源: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服务平台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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