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科创局】2023年度合成生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023-08-25 19:43 企业融资顾问

对新增的合成生物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合成生物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5万元奖励。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2、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3、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4、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合成生物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5、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6、截至申报之日,申报单位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

7、申报单位为上一自然年度或本年度的新认定、新迁入光明区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1、支持标准:对新增的合成生物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合成生物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5万元奖励。


2、支持方式及数量:直接奖励,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材料

1、光明区合成生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含新迁入)资助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登录系统在线填报。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四、申报时间

1、网络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长期受理。

数据来源: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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