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内容
对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产品的,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企业产品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产品。
数据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扫码在线咨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