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备案
事后资助
备案指南
(一)备案条件
1、初创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华强上步片区,华强上步片区范围为东起上步路,西到华富路,南至深南中路,北抵红荔路,以及包含华强南片区福明路以东、深南中路以南、上步路以西、福华路南园路以北的片区。
2、初创企业需从事智能硬件行业。
3、初创企业在近三年获得200万(含)以上融资支持。
4、初创企业实际办公地需在华强上步片区。
5、初创企业成立时间需不超过三年。
(二)备案流程
初创企业提出申请→形式要件审查→专家评审打分→福田区科技创新局综合评定→备案完成。
一、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一)融资支持
经备案的智能硬件创业初创企业,按照上一年融资实际到账金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融资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二)租金支持
经备案的智能硬件创业初创企业,按照7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予以最高100万元支持,每月租金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承租价格的70%。
接受政府租金支持的初创企业,所租物业只能自用,不得转租,租赁给关联企业、合作企业的行为视为转租行为。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备注:对注册在华强上步片区从事智能硬件研发的初创型科技企业给予支持。融资支持及租金支持总额度不超过上一年度营收50%。
二、限制和除外
1、“打造科技楼宇支持(入驻企业租金支持)”、“社会物业支持”、“创新载体支持”、“重点团队支持”、“双创载体支持”、“优质融资企业租金支持”等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区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2、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三、申报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5、近一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6、企业承租合同及租赁凭证
7、上年度企业全年缴纳的租金发票
8、企业上年度营收审计报告
9、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10、华强上步片区创新创业专项支持备案要求
四、受理时间
2023-07-15 00:00:00至2023-10-31 23:59:00
数据来源: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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