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要闻】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2023-08-19 11:45 企业融资顾问

2023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8月1日

本期讨论


问: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上,季度不超30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享受减免吗?


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缴纳增值税,但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若选择按季缴税,季度中就不存在月销售额的问题。如某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3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7-9月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则3季度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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