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1、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年度总额控制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二、扶持标准
对科技企业及科研院所予以租金支持,按照不超过实际租赁价格50%的标准,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三、申报条件
1、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3、申报单位应组织机构健全,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4、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5、申请单位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成立或迁入大鹏新区的科技企业及科研院所;
6、申请单位为科技企业的必须是在新区纳统的规模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申报当年未过期);申请单位为科研院所的应为冬级政府(国家、省、市、区)、国家级研发院所、央企国企,境内外高校在新区内单独设立或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组织合作建设,落户在大鹏新区的研发院所;
7、每个申请单位最多可申报三个年度的租金扶持,给予租金支持的场地应在大鹏新区辖区范围内,且签订相关房屋租赁合同。
四、受理时间
从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22日,开展202202批次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本次项目采用“线上申报,集中受理”的形式申报。
数据来源: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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