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或新迁入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 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金拨付前,申请单位在坪山区缴纳社保人数不少于1人;
2、“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或新迁入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①2022年前未取得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2年度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证书的企业;②2022年度首次迁入坪山区且持全年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企业”是指:2019年前(含2019年)已取得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2022年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证书的企业。
三、审批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免申即享。
四、申报时间
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6日
END
数据来源: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内容整理: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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